※ 引述《WuSam (藤原豆海)》之銘言:
: 疑點重重!金門士兵人在廈門 父親:不諳水性
: 台視新聞 金門/林宸頡、黃偉財 責任編輯/陳耿閔
: 金門二膽島上兵失聯,傳出他在對岸被找到了。根據金門當地立委陳玉珍的調查,這名上
: 兵是從服役的二膽島穿著救生衣跳海,接著游泳漂流到三膽島附近,因為體力不支,被中
: 國海警救起,送到廈門就醫,目前軍方還在調查中,沒有證實這項訊息,不過這起事件到
: 底是逃兵還是「投共」,刑責大不同。
: 在金門二膽島服役的陳姓上兵9號失聯,金門在地立委陳玉珍證實,已經找到人了。國民
: 黨立委陳玉珍表示,「根據玉珍向大陸相關系統確認,現在我們在二膽島找不到的這位士
: 兵,現在人在廈門,沒有生命危險。」
: 離島中的離島大膽、二膽和三膽島,距離金門本島12公里,距離廈門更近,只有4.4公里
: ,根據陳玉珍的說法,他就是從二膽島帶著手機錢包穿著救生衣下海,一路游泳漂流,在
: 三膽島附近疑似體力不支,被中國海警救起,送到廈門就醫。
: 軍方證實,部隊救生衣沒有短少,陳姓士兵的爸爸也說兒子根本不諳水性,平時游20公尺
: 就會喘,怎麼會海漂到中國。而根據《陸海空刑法》,現役軍人投共,最重判處死刑或無
: 期徒刑,如果以逃兵論,處三年以下徒刑,如果私自帶走武器彈藥,至少得關7年以上。
: 到底是因為感情、債務因素,還是另有隱情,只待軍方給出答案。
: https://news.ttv.com.tw/news/11203110007900I
: 6.備註:
人要不要的回來才是重點
不然談論逃亡還是投共只是決定以後的追訴期多長而已
以兩岸司法互助合作範圍
(一)涉及殺人、搶劫、綁架、走私、槍械、毒品、人口販運、
組織偷渡及跨境有組織犯罪等重大犯罪;
(二)侵占、背信、詐騙、洗錢、偽造或變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等
經濟犯罪;
(三)貪污、賄賂、瀆職等犯罪;
(四)劫持航空器、船舶及涉恐怖活動等犯罪;
(五)其他刑事犯罪。
軍刑法裡面的逃亡罪 或是 叛逃
有沒有在司法互助範圍內 就需要雙方溝通
至於一個上兵的價值 有人說不高 對岸不太會去理會
但結合目前軍中發生的 槍械被掉包 槍機遺失 槍械遺失 補給出問題
再結合人是從外島失蹤 在海上被對岸海警撈起來
其實在宣傳上(個人覺得這不會拿來大外宣 但會用以大內宣)
還是有很大的施力點
所以台灣應該不要再去吵這上兵到底是叛逃 還是 逃兵
只會給對岸的大內宣找到施力點
直接定調逃兵我覺得傷害性會小一點
必竟穿救生衣 跳海
已經有逃亡的嫌疑 總不可能身為伙房兵的他為了給弟兄加菜
穿救生衣跳海撈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