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一堆法盲出來在那邊吵啦
還有法盲出來嗆法律專業的 是丟不丟臉阿
這個問題跟爭議 本來就存在!!!
只是媽媽嘴的案子 將條文的爭議變成現實而已!!
實務採客觀說(殺人要賠) vs
學說採內在關聯說(殺人不在職務範圍內 不用賠) 以學者王澤鑑為首
實務當然是用實務的說法!!! 就媽媽嘴老闆衰到而已
從法律層面上來說 支持判決
從道理邏輯上來說 反對判決
客觀說 「受僱人之行為『在客觀上』足認與職務有關」42年台上字1224號判例
內在關聯理論「僱用人之職務具有通常合理關係,對此僱用人可預見事先防範
並計算其可能損害,內化於經營成本,並予以分散」
國內民法權威學者 王澤鑑 採內在關聯說 也是德國通說!!
可惜這裡是台灣不是德國 可惜法官只敢照判例判決 學者他就是個屁!!!
這案子如果發生在德國 老闆就不用賠!!!
請那些法盲不要在那邊亂嗆 認為本案不用賠的人就是法盲
難道德國法官都是法盲嗎!?
就這個案子來說 嗆人家法盲的都是自證法盲!!!
所以 你支持判決 不會有錯
你覺得判決很爛 鬼島法律 也沒有錯!!!
只是這裡是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