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5歲女兒在KTV遭舔陰 父母動私刑將人打死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3-03-13 10:43:30
※ 引述《YO0779Y (不用十年就是一條好漢囉)》之銘言:
: 南投現在打死人只要判幾個月喔
: 有病找個理由南投人就可以打死他?
: 女童被舔是父母講得還是女童講的?
: 有驗DNA嗎
: 不然在南投隨便講個理由就可以打死人
: 還一堆人拍手叫好?
: 這到底什麼化外之地呀
法官就看三件事情
1.傷勢是否為致死主因
2.加害者是否可見結果
3.自首
A男罹患慢性病(糖尿病、肝病、腎臟病)影響
復原能力,且受傷後營養不佳,以致傷口不收久而潰爛,
後因罹患肺炎,導致敗血性休克死亡,
法官認定死者受傷後住院至死亡,時間有其連貫性,傷害對死亡為誘因角色。
普通人遭受肋骨骨折+牙齦+多處挫傷是否會致死?
以傷勢來說根本不是死亡的主因
很明顯正常人應該也都不會覺得會出人命
因為他被打了所以住院
因為多重慢性病導致恢復能力太差
結果住院期間肺炎 最終敗血休克死亡
這種案子才是宋世傑詭辯真正想表達的
能不能因為被打骨折後來去看病的路上走路不慎摔死
告把人打骨折的人謀殺呢?
最後就只成立普通傷害
然後自首減刑
案情本身關於是否女孩真的被舔
根本沒有啥著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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