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人了。如果這種邏輯成立的話。
一堆患武漢肺炎死掉的也是因為併發其他疾病去世啊, 那應該不計入死亡數吧。小感冒而已是自己本身就有病扛不住才死掉的不是嘛?
這案件就是法官盡信加害者一面之辭,司法怠惰完全不願意好好審理。 傷害致死因為在醫院自首所以判個傷害易科罰金就好,死者是因為本來就有病不是因為被打才死的,至於是否有舔小女孩也不重要無需著墨?
好棒棒以後要殺人也不用酒駕撞人了,法官這判例大開方便之門,現代人誰身上沒幾個慢性病呢?
想想之前八里保全被四個人圍毆致死,公訴不受理說是保全太胖所以傷害致死只判傷害。
無權無勢就是命賤是嗎? 司法骯髒無公信力這些法界人士通通都該判刑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 引述《YO0779Y (不用十年就是一條好漢囉)》之銘言:
: : 南投現在打死人只要判幾個月喔
: : 有病找個理由南投人就可以打死他?
: : 女童被舔是父母講得還是女童講的?
: : 有驗DNA嗎
: : 不然在南投隨便講個理由就可以打死人
: : 還一堆人拍手叫好?
: : 這到底什麼化外之地呀
: 法官就看三件事情
: 1.傷勢是否為致死主因
: 2.加害者是否可見結果
: 3.自首
: A男罹患慢性病(糖尿病、肝病、腎臟病)影響
: 復原能力,且受傷後營養不佳,以致傷口不收久而潰爛,
: 後因罹患肺炎,導致敗血性休克死亡,
: 法官認定死者受傷後住院至死亡,時間有其連貫性,傷害對死亡為誘因角色。
: 普通人遭受肋骨骨折+牙齦+多處挫傷是否會致死?
: 以傷勢來說根本不是死亡的主因
: 很明顯正常人應該也都不會覺得會出人命
: 因為他被打了所以住院
: 因為多重慢性病導致恢復能力太差
: 結果住院期間肺炎 最終敗血休克死亡
: 這種案子才是宋世傑詭辯真正想表達的
: 能不能因為被打骨折後來去看病的路上走路不慎摔死
: 告把人打骨折的人謀殺呢?
: 最後就只成立普通傷害
: 然後自首減刑
: 案情本身關於是否女孩真的被舔
: 根本沒有啥著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