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錢利忠
3.完整新聞標題:
醉女不爽女警靠近她男友辱嗆「老處女」 代價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對情侶在餐廳酒醉鬧事,警方獲報到場,喝醉的鄭姓女子不滿女警靠她男友太近,辱嗆女
警「老處女!再碰我老公我揍妳喔」,一旁的吳姓男友則嗆女警「妳在機X什麼」,雙雙被依
侮辱公務罪現行犯逮捕法辦;2人酒醒後悔不當初,急著賠償及向女警道歉,台北地檢署勘查
警方密錄器影像,依妨害公務罪將2人緩起訴。
不過,2人喝酒誤事雖獲得緩起訴1年,但代價也不小,檢方命2人應於緩起訴確定後的3個月
內,各支付3萬元處分金,合計須支付6萬元處分金給國庫。
去年9月23日晚上10時許,該對情侶在北市大安區延吉街某餐廳飲酒,酒醉後開始在餐廳內鬧
事,店家不得已,只好報警處理。
古姓女警到場了解情況時,已喝得醉醺醺的鄭女,疑似不滿女警靠近她的男友,竟爆粗口,
還連珠炮式地辱女警「老處女」、「妳問問看在場有沒有人覺得妳是老處女啦!X」、「再碰
我老公,我揍妳喔」、「恁阿嬤勒...XX娘!」。
當時在一旁的吳男已帶醉意,也加入女友與女警之間的戰火,嗆罵女警「妳在機X什麼」;最
終,2人均被依妨害公務罪現行犯逮捕;鄭女還一度拒捕,伸手亂抓還用腳踢女警,造成女警
手部及腳部多處淤挫傷。吳男為阻止警方帶走他的女友,則用手阻擋員警開警車的車門。
2人事後均被依妨害公務罪法辦,得知自己喝醉辱嗆及襲警,2人均悔不當初,除了私下向員
警道歉,還賠償員警損失,2人被控傷害、公然侮辱等告訴乃論之罪,因此獲員警撤告;不過
,侮辱公務員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2人難逃官司,庭訊時均認罪並表達悔意,這才獲檢方同
意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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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台女何苦為難台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