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四輪惡意逼車衝撞重機!騎士慘摔翻滾影片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3-03-19 16:38:18
幾個點:
1。這是起後方追撞前方事故
分割車道只能在靜止時為之,這是路權派教大家的
旨在說明分割車道不是鑽車,請大家不要仇視
既然如此,那麼現在這個是鑽車,無話可說
千萬不要用分割車道爭到了路權,卻在鑽車時拿出來護航
2。汽車先鑽的
這種誰先誰後的爭論很沒意思
如果你殺了我家人,算殺人罪
我是該報警,還是可以殺回去,然後說我沒有殺人罪,因為你先殺的?
汽車先鑽就讓汽車先拿一張罰單
但機車不該鑽,鑽了沒路權,這件事不變
3。最麻煩的就是法講不贏了,開始要講理
冒出這句'所以是鈑金最大,我沒鈑金我該讓,你有鈑金你就能逼車'
然後還有人不斷點火,說機車爭不贏就不該捍衛路權
這裡有問題:今天就算兩輛都是四輪,或者兩輪是特殊的有罩式兩輪,也有鈑金好了
我同樣不支持兩輪。。。 真的不是鈑金最大的緣故
而是後車不應追撞前車;與鈑金無關
分割車道還是該入法,把安全距離該保持多少等細節寫一寫
這樣即使沒撞上,只要沒保持安全距離的就是鑽車,就有罰則
那麼在本例就算沒發生擦撞,讓機車安全鑽過好了
機車一樣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違反分割車道細節而有罰金
汽車也有鑽?同樣的法拿來執行同樣有罰金啊
要不然汽車鑽時就沒發生擦撞,可是完全沒違規沒罰金喔!
變成'只要沒撞到就是可以鑽'
問題在於距離是很難拿捏的
一如安全距離,數十公尺,大家都沒在保留
要起訴就會說沒有國家校正過的雷射測距儀當標準,所以不能判定違規
馬路上的路邊白實線,是十公分還是十五公分,是慢車道還是路肩
大家就吵得要死了
那麼安全距離若設定五十公分,大家也會吵說沒有雷射測距儀,我認為有,你眼盲
很久前在這板,有一則鑽車照片
就是有板友和我在爭:你知道人的肩膀多寬嗎?人過得去就有五十公分,就能鑽
原來安全距離是從人的中心往兩側量,把自己身體的寬度算進去?
我以為若自身寬50,左右要保留50,那就是在兩車間要能鑽過,要有 150 公分呢!
一公尺半的左右間距安全距離,你覺得寬得太過份嗎?
真心不知先進的國外是怎麼做的
上次有個路權派回我,各國距離都不同,但在英國要求 120公分,也就是一定要換車道
所以只要機車在前方,汽車不換車道就絕不能超車
但反之如果是汽車在前方,機車可以超車
他直接回我'請不要有要求公平的心態,因為機車比汽車危險太多,他們已經自擔風險'
路權派說出這話來,意思是汽車在和機車爭道時,汽車一定要讓
而機車不必讓,只要出事就是自己扛。。。
(說完還把我封鎖出去)
不過我們可以看到,就算距離很難測定,英國也還是有設定一個距離
所以我們不該害怕修這個法
應該還是要詳列分割車道細則
路權派都說了,分割車道只能在靜止時為之
這影片有靜止嗎?沒靜止就不能分割車道,就只有前後車
會說出'只要沒撞到就是可以鑽'的
那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罰則沒在執行,或罰金不重
這些要做下去,做到沒人敢鑽,才會公平
才不會一直說'看鈑金定輸贏'
而是根本就不該鑽,就算沒撞到也不該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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