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丁特的短影片真的笑死
丁特說,橘子律師在法庭上辯稱,
丁特花四百萬是為了買藍鑽,
那橘子已經發給他藍鑽了,
所以丁特沒有損失。
結果丁特律師反應超快,
說今天消費者去湯姆熊用錢換代幣,
難道是真的就為了買代幣嗎?
這樣就有達到消費需求了嗎!?
真的笑死,丁特律師反應有夠快,
橘子律師也真的厲害,可以講出這種論調。
有沒有橘子跟丁特的官司真的有夠好笑的八卦?
橘子真不虧是大企業,各種奇葩論調都會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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