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tomaya (烏托馬雅)》之銘言:
: 如題
: 這裡有照片佐證
: https://i.imgur.com/nYsB2Ph.jpg
: heart 台灣翻做紅心合唱團
: 其他的還有史密斯飛船合唱團(Aerosmith)、門戶合唱團(The Doors)、邁阿密之音合唱團(Miami Sound Machine)
: 為什麼以前的樂團要叫合唱團啊?
: 有沒有瓜啊?
: ※ 八卦板務請到 GossipPicket 檢舉板實名詢問
: ※ a.張貼問卦請注意,充實文章內容、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 ※ b.一天只能張貼 "三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三篇之內,
: ※ 超貼者將被水桶,請注意!
: ※ c.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 ※ d.未滿30繁體中文字水桶1個月
: ※ 未滿20繁體中文字水桶2個月
: ※ 未滿10繁體中文字水桶3個月,嚴重者以鬧板論,請注意!
: ※ (↑看完提醒請刪除ctrl + y)
小弟的研究剛好跟這個有點關係
其實不要說合唱團
在差不多民國四十幾年那時
臺灣報紙還曾經把披頭四叫「比特四重唱」,滾石樂團叫「滾石五重唱」
表演團體只要有人唱歌,幾乎都會強調歌手的部份
什麼樂團啊、樂隊啊
指的都是像爵士樂big band編制的這種純演奏團體
大家最熟的應該就是臺視大樂隊之類電視台樂隊
至於我們今天熟悉的樂團編制,也就是以吉他、貝斯、鼓和人聲為基礎的3-5人組合
這是搖滾樂出現後才逐漸普及的小型編制
臺灣早期也有一些這種樂團,當時稱呼不固定
x重唱、樂隊、小樂隊都有
舉例大家應該也都沒聽過就不說了
重點是1960年代發生了一件事
讓這種搖滾樂出現後才流行起來,可以演奏也可以唱歌的表演團體被統一稱為「合唱團」
就是這些臺灣的樂團開始進入夜總會、俱樂部等場所演出
這邊首先要岔出去講一件事
早期的合唱團和現在的樂團有個非常大的不同
樂團講究原創性和獨立精神,你要出去表演就是唱自己的歌
但合唱團不是,合唱團是專門cover西洋熱門歌曲的,沒有人在搞原創
連伍佰還在駐唱的時代唱自創曲都還會被台下觀眾噓
就知道當時的樂團文化跟現在落差有多大
那現在獨立樂團唱自己的歌,上台要會的歌大概四五十首就算多
當時專演cover的合唱團不是這樣欸
他們不是上台前排個歌單照演,還要隨時接受台下遞紙條點歌
一流合唱團能演的歌至少都三位數起跳
那你說三個人五個人要會這麼多歌
通常就不會只有一個人能唱
最好是所有人都能唱,五個男樂手加一個女主唱,每個人還負責不同歌路
這樣才有辦法走到一流的地位
在當時的夜總會之類的地方,本來合唱團是不怎麼流行的
夜總會一般的表演形式是這樣子
場地自己有一支常駐的大樂隊
一個晚上的節目可能有魔術、舞蹈,還請知名歌手來唱個一兩小時
這當中所有的伴奏都由常駐樂隊處理
你就想老三台那個模式就對了
那合唱團是怎麼跑到夜總會的?
原因要仔細解釋有點複雜我們先跳過
總之就是對老闆來說利大於弊
玩團的都年輕人感覺格調不夠?那就把他們放去跳舞之類熱鬧時段
樂隊演一整個晚上很累?這些年輕人自己就可以演奏
海外技術好的樂團很貴很難喬檔期?臺灣自己就有俗擱大碗的團可以炒熱氣氛
總之因為種種因素,當時的樂團在主流媒體很吃不開
你看獨立音樂一直到網路時代知名度才慢慢起來才也知道為什麼
所以這些想靠玩音樂過活的年輕人就慢慢流到這些娛樂場所混飯吃
那好了
夜總會排節目的人要寫今天的節目單,要怎麼介紹這一檔?
你寫樂隊樂團,人家以為純音樂演出一點都不娛樂
那你團裡除了演奏還有人唱歌,唱歌的還不只一個
那乾脆就叫合唱團嘍
現在可能還有人聽過的雷蒙、電星、陽光什麼的
掛的名字都不是樂團,而是合唱團
順帶一提
當時合唱團cover的歌還真的有不少合唱、齊唱的表演方式
隨便點個披頭四早期的live影片,都馬是兩個人臉貼臉靠在麥克風旁邊一起唱
臺灣年輕人想玩團就是崇拜這些人,對這種表演風格當然熟到不能再熟
所以把他們叫做合唱團確實有點道理
而合唱團也確實在1960年代的臺灣得到了相當程度的關注
才會成為這種小型搖滾樂團的主要稱呼
那後面的故事就比較無聊了
當年玩團的人後來進了音樂圈
各種代理、翻譯、引介的任務都由他們處理
我們玩團的時候叫合唱團,那海外代理進來的也都叫合唱團嘍
雖然沒有更明確的證據,但大概可以這樣推測
做個小結
為什麼以前的樂團叫合唱團?
因為以前的樂團跟現在的樂團差超多
以cover歌為主又很重視合唱
他們表演的空間又特別喜歡強調有人唱歌來確保娛樂性
所以就叫合唱團
以我個人來說,真的還搞不清楚的問題是
那「合唱團」是為什麼才開始改叫「樂團」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