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原來在場的所有人都穿便服,路人甲又一堆,獵人說的有人同意到底是誰啊,他怎麼
能分辨出來說同意的是官員還是路人甲?說法不覺得很怪嗎?獵殺動物根本噁心垃圾行為
。
今天千真萬確是獵人開的槍,他自己也承認了,而開槍的理由是什麼?他只有說怕狒狒攻
擊民眾
那請問狒狒有要攻擊民眾的舉動出現嗎?根本沒有人說有,那這個獵人還開屁槍哦?
獵人又說是農業局同意開槍,啊人家同意你開槍又不代表你一定要開槍,難不成人家「命
令」你開槍???
如果真的是農業局同意開槍好了,代表你獵人有做「請求開槍」的動作,是的話你就是想
打死狒狒嘛,在那麼近距離的狀況下,你獵人不知道開槍會對狒狒造成什麼傷害嗎?還在
那邊懊惱來回踱步三小???
雖然農業局跟新竹縣有很大過失,但明明這個獵人的問題明明就是最大的,台灣真的就是
會被這些沒有專業的人害死,真的丟臉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