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法官瞧不起人喔?!
求償30萬只判20萬
他不知道南部一堆人
不缺蛋不缺腦不缺錢嗎
人家搞不好就是那天選之人啊
爸媽還有很多土地的那種
何況在南部3萬2是中產階級了吧
聽說10多年前
50元可以解決一天伙食欸
而且考量吳男
“大學畢業,月薪3萬2”
是什麼意思?是嘲諷還是讚嘆
那如果高中畢業要判多少?
那如果碩士畢業要判多少?
真的太瞧不起人了
人家台灣民主自由人士欸
※ 引述《ytkuang (歪踢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張議晨
: 3.完整新聞標題:
: 挺韓女議員遭網友霸凌罵垃圾 月收32K上班族得賠20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遭吳姓網友留言批評「沒有民主素養的垃圾議員」,邱提告後吳
: 男獲不起訴,邱另提民事求償1元並登報道歉,二審改判吳應賠1元並在電子報和個人臉書
: 聲明致歉,因憲法法庭去年宣告「強制公開道歉」違憲,道歉部分發回更審,求償1元則
: 駁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理時,邱變更求償30萬元,今宣判吳得賠20萬元確定。
: 臉書粉絲頁「打馬悍將粉絲團」2020年5月分享貼文,張貼邱于軒於議會質詢槓上其他市
: 議員片段,許多網友留言批評邱于軒,邱見狀氣得截圖對3名網友提告妨害名譽,事後對2
: 人撤告,只剩留言「沒有民主素養的垃圾議員」的吳姓網友並未撤告。
: 高雄地檢署偵辦時,認為吳姓網友是針對具體事實評論,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處分不
: 起訴。沒多久,「打馬悍將粉絲團」又將吳男不起訴書相關新聞連結分享於粉絲頁,引起
: 網友廣為留言、分享。
: 邱于軒認為,吳男公開在臉書上辱罵她為垃圾議員,已經侵害到她的名譽,精神上受到莫
: 大痛苦,向吳男求償象徵性的「1元」,同時也要求吳應在聯合報、蘋果日報、中國時報
: 、自由時報的全國版面,以半版篇幅刊登道歉聲明。
: 高雄地院民庭法官認為吳男留言是為達到貶抑他人為目的,不是合理的「善意發表言論」
: ,考量吳大學畢業,月收3.2萬元,判吳男應賠償邱于軒1元,另對於名譽損失部分,吳應
: 在平面報紙全國版面,刊登道歉聲明。
: 吳上訴二審後,二審合議庭認為吳男言論只發生在網路,無須在平面媒體道歉,改判在電
: 子報即時新聞區刊登道歉聲明1天,並在個人臉書置頂道歉連續7天。
: 吳男不服再上訴,因「公開道歉」被宣告違憲,最高法院依據憲法法庭釋憲意旨,針對邱
: 請求的公開道歉部分發回高雄高分院,求償1元則駁回上訴確定。
: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理時,邱于軒變更請求,改向吳男求償30萬元,合議庭審理後,認為
: 吳男以偏激不堪語詞對邱于軒個人品格為貶抑謾罵,與公共事務無關,已屬人身攻擊,考
: 量他經濟能力,判賠20萬元確定。
: 對於判決結果,邱于軒說,言論自由不該無限上綱,訴訟過程,她只要求對方口頭道歉就
: 撤告,甚至打電話道歉都可以,但對方不願意,她費心打官司用意是希望捍衛言論自由的
: 價值,她尊重多元聲音,也希望彼此相互尊重,珍惜言論自由環境,切莫淪為霸凌。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65255
: 6.備註:
: 刑事被搓 民事難逃
: 一句道歉省20萬都不願意的真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