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溫于德
3.完整新聞標題:
人蛇集團高層打「家人牌」求交保 法院打臉再押2個月
4.完整新聞內文:
曾在國片「角頭」當臨演的竹聯幫東堂大哥李振豪,是人蛇集團高層,透過勾結柬埔寨人蛇
,誘騙85名國人赴柬國,檢方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李等4人,台北地院審理中
。法官另考量4人羈押期即將屆滿,經召開調查庭,4人都打出「家人牌」請求交保,仍被認
定有羈押必要,裁定自今年4月9日起延押兩個月。
法官裁定延押被告包括李振豪、林晉宇、陳思瑋、黃炫逢,4人均被檢方認定違反組織犯罪
防制條例、買賣人口及妨害自由等罪,也被法院認定是人蛇集團核心人物。
法官先前召開調查庭,李振豪自稱2015年已朝著完全光明的目標前進,可是遇到這次官司,
加上新聞媒體惡意渲染,好像又把他變成過去那個十惡不赦的壞人。
李振豪表示,從警詢到檢方偵訊,他一再陳述事實,得到的卻是被不足採信四個字,他真心
不知道什麼可以採信,總不能要他承認他沒做、沒參與甚至根本不知道的事情;他也懇求法
官念在家母高齡七旬,給予交保機會。
林晉宇希望可以交保;其律師提到,已婚林男是家中經濟來源,與妻子育有年幼子女待照顧
,林男也無財產足供逃亡,被查獲至今深切反省,顯無可能再犯及無逃亡,應無必要繼續羈
押。
陳思瑋說,如果他要潛逃,當初收到法院開庭通知就不會現身法庭,所以沒有逃亡之虞,且
家父近七旬,希望法院讓他交保回家照顧家人;黃炫逢也說自己有年邁父母、小孩需要他照
顧,如果法官覺得每週報到1次不夠,他可以報到3次,甚至帶著腳鐐都沒關係。
法官認為,4人就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與罪名均有否認情形,且他們是跨國犯罪,仍有多
名共犯在境外,潛逃出境的可能性也高,裁定延押2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57037
6.備註:
笑死 浮屍的家人誰來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