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lovesinker (愛情伸卡球)》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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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法盲一枚 想請教版上法律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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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女總共五罪 各被判 5年6 月、5年2月、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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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8月、3年10月 加一加也快25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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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合併只要關7年半 連1/3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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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什麼巫術 團購打折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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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還是一審 等會二審三審會不會再減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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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系的數學是不是跟理組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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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人犯ABC三罪,A罪最重、B罪其次、C罪最輕
數罪併罰的規定是,有一個區間可以讓法官決定
執行刑不可低於最重的A罪
不可高於A+B+C罪的刑期
因此
回到原文案例
最重刑期是5年6月
因此執行刑可以決定的區間
是5年6月~23年2月
法律規定給了法官這麼廣的區間可以決定
至於為啥他決定只執行7年,連10年都不到
那可能要看看判決書的理由了,公開的都查得到
但我懶,有興趣的自己去判決書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