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 /台南即時報導
王文宗疑涉88槍擊案遭收押抗告成功 晚間70萬交保
台南檢警偵辦88槍擊案,向上追出幕後指使者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兩度前往大陸,涉提
供酒店客房窩藏畏罪潛逃主嫌洪政軍且資助其生活開銷,台南地院25日認他涉藏匿人犯、槍
砲且逃亡及滅證之虞裁押禁見,王不服抗告,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台南地院晚間准予70萬
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月。
台南地院指出,王否認有何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犯行,依據卷內事證,尚難認定被
告與本件槍擊案的共犯有何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情形,尚難認王共同涉犯恐嚇罪及槍砲彈藥
刀械管制條例持有槍枝子彈罪,犯罪嫌疑重大。
惟依王及證人所述,認王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王長期於台灣及大陸地
區頻繁往來,具有在大陸地區生活的能力,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但藏匿人犯罪,其法定
刑為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被告辯護人於台南地院訊問時為被告利益聲請具保,
准予被告於提出新台幣70萬元保證金後釋放,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月。
【中央社台南1日電】
涉嫌窩藏台南學甲槍擊案涉案者的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遭南檢拘提聲押獲准,王文宗
抗告成功,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今天凌晨裁定7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
台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因難以認定王文宗和學甲槍擊案共犯有何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情
形,何況藏匿人犯罪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地院今天凌晨裁定王文宗以新台幣
7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
台南地檢署3月24日拘提企圖出境的王文宗到案,隔天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
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王文宗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昨天撤銷原裁
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
王文宗是台南市學甲區知名人士,曾任前台南縣學甲鎮代會主席,目前是學甲大廟慈濟宮董
事長,在學甲虱目魚和中國契作期間,王文宗是雙方主要窗口;他涉嫌2度前往中國提供酒
店客房窩藏「紅龜」洪政軍,資助生活開銷及提供手機、門號作為聯絡之用。
台南市學甲區去年11月10日凌晨接連發生2起槍擊案,槍手孔祥志當天凌晨1時8分涉嫌持槍
在學甲區頂山寮一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射擊58發子彈,再赴位於中正路的前市議員謝財旺女
兒競選總部鐵門掃射30槍。
幕後指揮的洪政軍及孔祥志在案發後陸續潛逃出境,策劃指揮犯案之一的楊姓、共犯李姓、
郭姓、蔡姓、謝姓等5男先後遭逮收押;洪政軍、孔祥志今年1月在中國落網,2月引渡回台
,孔祥志被收押,洪政軍因他案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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