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理上馬囧一直都是最遵循中華民國法律的
民國36年頒布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問題來了,固有之疆域到底是哪裡?
民國82年立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
依據釋字第328號
固有疆域若予解釋必涉及領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應不予解釋。
既然大法官不解釋,那就只能回朔憲法頒布施行當下的中華民國領土範圍了
民國36年(即西元1947年)中華民國已承認外蒙古獨立
且國民政府尚未敗退至台灣
因此憲法頒布時所稱的固有疆域合理推斷為包含中國大陸地區及台澎金馬等地
另外,依據民國81年頒佈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條之部分內容: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
直到去年6月該條例仍未廢止,表示中華民國至今仍認為國家尚未統一
這就又牽扯到國際法
中國一直都只有一個,重點是代表中國的是哪個政權
到底是由中國共產黨所代表的PRC還是由民主進步黨所代表的ROC
在國際上其實就是取得多數主權獨立國家支持的那方即代表中國
這個問題最明顯的解答就是1971年的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中的席位
所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中中華民國已經滅亡,是歷史的一部份
但事實上中華民國政府類似於清初的南明鄭式政權流亡至台灣
差別只在於當時康熙武力收台,結束了南明鄭式政權,而PRC沒有
不論馬囧以什麼身分去中國大陸地區,他的這套邏輯理論是完全的依法論述
依的法當然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就這點來說絕對比某些團體好得太多
至於大家認不認同目前中華民國的法律,又是另一件事了。
對了,依照現行憲法,要變更固有疆域還是得經過國民大會
國民大會已於2005年停止運作,其職權由其他機關繼承
是說現在的政府或要挑戰執政的在野黨要不要出來處理一下這件事情
一下子要台獨,一下子又說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
但是連憲法中所定義的本國疆域在哪都搞不清楚
想要執政卻又說不出本國目前的疆域
想想都覺得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