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李定宇、陳俊智
3.完整新聞標題:
他騎車掉飲料挨罰9千元怨「政府太扯」 網:搶得比較快
4.完整新聞內文:
日前有民眾桃園萬壽路一段時,口袋中的寶特瓶不慎掉出被後方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結
果遭到警方以所載貨物掉落(一般道路)之由開罰9千元。民眾在樹林人臉書怒批「政府你
會不會太扯了,飲料放口袋掉出來,你給我開9千」。警方說,該位民眾已申訴,預計將
撤銷此罰單。
臉書樹林人有民眾貼文表示,2月23日早上八時許騎車時,左邊口袋的罐裝寶特瓶水不慎
掉落,遭後方行車紀錄器拍下向警方檢舉,警方也依所拍記錄器畫面對該民眾開罰,不料
開罰金額竟高達9千元。掉個飲料就被罰9千,民眾不滿說「政府你會不會太扯了,飲料放
口袋掉出來,你給我開9千」。
網友也留言表示「誇張搶得比較快、審查警員也誇張、亂丟菸蒂跟檳榔渣汁都沒罰那麼多
」。桃園迴龍派出所許所長則說,已收到該民眾申訴,預計將撤銷此罰單。
桃園警方指出,警方重新檢視民眾提供的舉證影片後,認為該違規行為尚難構成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已聯繫當事人並向其妥適說明。
警方呼籲民眾,駕駛車輛附載物品時應依規定將其穩妥固定,避免飛散或掉落,而影響其
他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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