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阿伯逆向鬼切撞失能!女騎士遭判「過失重傷害」 需賠20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23-04-08 02:13:19
※ 引述《talesb72232 (aa)》之銘言:
: 這很恐龍的見解,很台灣的見解^_^
: 要是只看前車及超速,而不看逆向行駛,就能成立過失重傷的話,
: 為何要把車道分成順向跟逆向兩種車道?
: 依照這位法官邏輯,不如取消順向跟逆向車道,直接用車速及有無注意前方來車來區分車
: 權。
: 台灣交通觀念獨步全球:D
不是獨步全球而是你沒看懂內容,它裡面寫得很清楚判過失重傷是正確的
糾正第一點,很多人講的路權其實在法院上是不採用的,法院在判車禍的時候
是分開來計算的而不是單獨看路權,所以很多人一看到車禍就滿嘴路權的基本
就是沒被撞死過
第二點法院甚麼時候會看路權?在雙方都沒有違規違法的情況下才會看路權
第三點為什麼這樣判正確?起訴書和判決書同樣都寫到,它們認定被告沒有
注意車前狀況,就是俗稱應注意而未注意,在起訴書中被告並沒有就這點抗
辯。這就是為什麼你車禍不管是被撞死還是撞死人你都要回現場的原因,就
是在相同時間回到現場去看到底是怎樣的環境
所以在這個案子上被告應該對環境去抗辯,天色昏暗啥的導致她不能注意
第四點法院或是原告打的另一個點,就是因為被告超速導致反應時間需要
更長,被告應該想辦法請求更詳細的速度證明然後去算反應時間
從第三和第四點來說,其實已經建立一個假設現場環境光線良好,只要被告
在時速之內她應該能煞車避免車禍發生,自然這個判決就沒有問題
所以被告想贏就是要想辦法推翻第三點和第四點
另外賠償的部分因為對方沒有死亡只是失能,所以先賠強制兩百,但問題是
失能有醫療單據和公定的價格可以判,這和死亡不同喔!!
死亡你作法事沒有公定的價格,你找辣妹跳舞,萬朵鮮花場佈也沒有公定價
所以在死亡上面賠的很少
但是失能相關比如請看護要多少錢、醫療費用多少錢等等都是有公定價的
長期看護每月市三萬五,醫療費用就看醫院的醫療單據,還要看餘命有沒有
工作等等會賠很多
這就是第三責任險的作用可以找保險公司談如果有超額更好,其實加一加
一年才兩千塊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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