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英九引陸憲法稱「台灣不可分割」 獨派

作者: tigotigo (鐵劍)   2023-04-10 12:51:41
獨派團體台灣國
這不就是主張台灣要獨立建國的團體咩
這個團體是要廢棄中華民國憲法 改頒行台灣國憲法的
這團體根本不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統治權
但很矛盾的是
他一方面不承認中華民國
一方面又要用中華民國刑法向中華民國行政院法務部高檢署轄下機關提告
一個要消滅中華民國的團體
現在求助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對正確解讀中華民國憲法的人判刑
台獨仔人格分裂了吧
該看醫生了
嘻嘻
※ 引述《stevenchiang (RF)》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馬英九引陸憲法稱「台灣不可分割」 獨派今告通謀喪失領域罪
: 4.完整新聞內文:
: 前總統馬英九日前赴陸,重申一中各表概念說,大陸地區是「我們的領土」,而大陸主張
: 「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事實很清楚。不過,獨派團體台灣國指出,馬英
: 九的談話傷害台灣國家尊嚴、意圖將台灣主權領域讓給中國,言行觸犯《刑法》通謀喪失
: 領域罪,今天下午2點28分,將向台灣高等檢察署提告。
: 馬英九日前在中國大陸與湖南大學學生座談時表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第2條有定義「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是台澎金馬,大陸地區則是台澎
: 金馬以外,不論是在台灣、在大陸,在憲法上都屬於一個中國,「我們是台灣地區,你們
: 是大陸地區」;他更說,知道大陸1982年的憲法前言裡,也有提「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
: 一部分」,「這是事實很清楚」。
: 台灣國今天上午發布採訪通知指出,馬英九身為台灣前總統,這番話除了傷害台灣的國家
: 尊嚴外,更意圖將台灣的主權領域喪失予中國,其言行可能觸犯《刑法》通謀喪失領域罪
: ,因此,台灣國特別選在《台灣關係法》生效44周年的今天,向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提出
: 告訴,以儆效尤。
: 《刑法》第104條規定,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
: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未遂犯罰之,預備或陰謀犯罪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410/2475918.htm
: 6.備註:
: 好奇,獨派團體台灣國這個團體本身有沒有違反刑法10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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