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吧 店家有什麼資格去求償?
已經付完錢的蛋糕 拿去給警衛代收
這時候蛋糕交給警衛之後
就在也跟店家沒有關係了
警衛吃蛋糕固然是錯的
不過這是警衛跟蛋糕住戶的問題
住戶認為你吃了就吃了 不追究
所以 住戶跟警衛的問題也結束了
這時候蛋糕所有權也不是咖啡店的
為什麼咖啡店要去求償6000?
是1個蛋糕6000?
因為自己又要拿一個給住戶 所以找警衛討6000?
還是住戶有跟咖啡店再討一個6000的蛋糕?
重點是咖啡店為什麼可以去代位求償後把錢受到自己口袋裏吧
蛋糕賣6000也太貴了
話說以前曾經看咖啡店的蛋糕
比較有良心的大概3天會丟掉
因為蛋糕滿容易壞掉的
不過蛋糕通常很好賺
所以假設
第一顆蛋糕6000元住戶付完錢
被警衛吃掉
然後又出貨第二顆蛋糕 找警衛付蛋糕錢6000元
如果是這樣的話 應該算合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