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bwwman (bbwwman)
2023-04-11 08:32:00應該先搞清楚乙方身份是主委還是咖啡店?
管理員被罰款6000並調職
主委才有這個權利
所以乙方是主委
若以這邏輯 罰款6000是管委會的無誤
但現在6000在咖啡店手上
所以是球員兼裁判?
用主委的身份處理掉不適任的管理員做調職
再用咖啡店的名義求償6000
是個很懂做生意的乙方1號咖啡店
也是個又很負責的乙方2號主委呢
回頭看甲方
吃了蛋糕 不追究
其實就沒她的事了
6000還是60她都拿不到
如果不是要當出頭鳥幫管理員
就是跟乙方主委有嫌隙
但後者不可能
不然她不會去訂咖啡店蛋糕
是氣不過6000沒進管委會所以找媒體嗎?
真的超有正義感的呢
台灣人是吃飽太閒嗎?
一個蛋糕沒送達客戶端的小事
可以搞到跟管理員求償6000?
可以搞到爆料投書媒體炒成一團?
真他媽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