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兒違規搭莒光號靠車門摔死 父母求國賠

作者: martin110287 (廢文專家)   2023-04-12 20:47:12
兒違規搭莒光號靠車門摔死 父母求國賠今逆轉判賠
2023-04-12 12:12 聯合報/ 陳宏睿
彰化縣陳姓男子有智能障礙,2019年間逃票搭上莒光號,行經花壇站時,陳因行進間站在

四車廂車門附近,因莒光號當時無電動關門系統,車門可人力開啟,陳掉落月台身亡,陳

母求償593萬元,一審判台鐵得賠518萬,但二審改判免賠,更一審今宣判,認台鐵有責,

償金降為287萬元。
台中高分院今宣判,認定根據鐵路法規定,台鐵需要證明自己無過失責任,雖然台鐵堅稱

車輛離站時,站務人員都有確認車廂門處於關閉狀態,但在案發時的監視器畫面,的確呈

開啟狀態,雖然台鐵有加裝相關警語,但該車門處於人力得開啟狀態,台鐵仍有兩成的疏

,判台鐵需賠陳男父母各138萬元、149萬元的賠償。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有智能障礙,受有法院的輔助宣告,陳在2019年7月9日晚間7時許,

台鐵彰化站搭乘521次莒光號南下列車,行經花壇站時,陳拿著行李站在第四車廂的車門

,因行進間車門開啟,陳摔落花壇站第一月台北側,因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陳男父母認為台鐵管理有欠缺,車輛行進時車門不應可任意開啟,向台鐵請求593萬元的

養費與精神慰撫金。
不過台鐵抗辯,案發車廂無故障維修紀錄,證明無開關鬆脫、自行開啟狀況,另外站務人

在車輛進出站時,都有檢視、確認車廂車門處關閉狀態,另外也有在車廂內醒目處,設置

危險」、「禁止站、坐車門口」、「車輛行駛中請勿開啟車門」等標語,甚至在行駛中、

站前後都有廣播。
台鐵也說,陳男在案發當天是在田中站買田中往二水的復興號車票,但卻是搭507次莒光

南下到二水站,同日中午再搭另輛510次莒光號北上至彰化站,陳未出站在站內逗留,當
晚7
時許,再搭案發的莒光號521次列車南下,行經花壇站時,才因站立車廂門附近,跌落軌

摔死。
台鐵認為,陳男是因任意開啟車門不慎摔死,而且違規不依購買車票進出站,案發原因非

工或設施過失,台鐵無過失。
一審認定,台鐵車廂門開啟導致陳男掉落是事實,不能依車廂老舊,沒有換裝電力強制關

車門系統推卸責任,判台鐵得賠陳男父母518萬元。
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合議庭認為,台鐵已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也提供證據證明無過

,判台鐵免賠。
不過最高院認為,車廂門可以人力開啟,台鐵能預見,是否有採取相關防範措施,二審沒

細究,就直接認定台鐵無過失,因此發回更一審。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09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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