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連擊!屏東男3分鐘3違規吞3300元罰單提上

作者: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23-04-13 07:48:40
1.媒體來源:
民視新聞
2.記者署名:
社會中心/黃建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連擊!屏東男3分鐘3違規吞3300元罰單提上訴 法官:違規事實嚴重
4.完整新聞內文:
騎車或開車只要違反交通規則就可能吞下一張罰單,只有好好遵守交通規則,才能避免荷
包大失血。屏東一名男子駕駛自小客貨車,行經麟洛鄉路段時遭人檢舉3項違規事實,短
短3分鐘的時間收到3張總和3300元的罰單,讓他吞不下這口氣。打算提出行政訴訟希望能
夠更改處分。法官勘查當天錄影帶後,判斷駕駛違規事實嚴重遭到檢舉,駁回該訴訟。
根據判決書內容表示,男子駕駛自小客貨車,在2022年8月26日17時50分左右,行經麟洛
鄉成功路與民權路段時,產生3項違規事實,「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變換車
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17時51分,行經麟洛鄉成功路與民權路段,「不依規定駛入來
車道」;17時53分,行經麟洛鄉成功路與香楊路段,「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人檢舉,警方依規定開出3張告發單,總罰金3300元並記違
規點數1點。
3分鐘內就遭人檢舉吞下3張違規罰單,讓男子吞不下這口氣,提起行政訴訟上訴,提起第
一次違規是因為當地道路狀況雖有點彎度,前面沒有岔路,更何況他是直線通行,沒必要
使用方向燈,這明顯與舉發人陳述不符;第二次路旁停有車輛,他為了安全,一時躲閃不
慎壓到雙黃線,可是也馬上更正駛回正常向前車道;第3次則說「保證百分之一百有使用
方向燈,但等開到正常車道時,方向燈會隨著方向盤自動導正而熄滅」。法官開庭勘查當
天錄影帶,判斷駕駛三次主張理由都無法與畫面相呼應,反而認為他違規事實嚴重,駁回
訴訟,依然要罰款。
事實上,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上述3個違規,法官判斷並非可勸導的輕微違規,也
是駕駛人容易犯的違規習慣。一般來說,如果不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可提出建議列為輕
微違規,即可採取勸導方式處理。警方指出,「一般違規如屬輕微違規可以勸導,但非列
為輕微規違的項目,而且屬於不同的違規行為,依法必須要告發。如果同一違規行為在距
離6公里內,時間6分鐘內,則只裁罰1次」。本次駕駛違規屬於不同情狀及不同時地所為
,可明確區隔為數個違規行為,原處分並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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