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外洩太嚴重! 國發會:修法提高非公務機關罰鍰金額
ETtoday新聞雲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行政院13日通過國發會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一條之一、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六條修
正草案。國發會表示,由於現行個資法的罰鍰規範,各界普遍認為罰責過低,所以本次修
法將適度提高非公務機關違反安全維護義務之罰鍰金額,以提升業界對於個資保護之重視
。
國發會說明,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四大面向中的「堵詐」,其策略包括加
強各方業者資安維護義務,故國發會決定研提個資法修正草案。國發會強調,本法案送請
立法院審議後,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以實現前開行動綱領之策略方向,提升對民眾
個資之保護。
國發會指出,為符合去年8月12日憲法法庭宣示第13號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應於3年內完成
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並為解決目前個資法分散式管理下的監管問題,且與歐、日、韓
等國際趨勢接軌以符合各界之期待,行政院積極推動設置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關。
國發會透露,近期有非公務機關保個人資料外洩事件,受到社會大眾高度關注,外洩的個
人資料容易遭到不法集團不當使用,甚至精準地針對個人資料當事人進行詐騙行為,進而
損害當事人權益。現行個資法的罰鍰規範,各界普遍認為罰責過低,所以本次修法將適度
提高非公務機關違反安全維護義務之罰鍰金額,以提升業界對於個資保護之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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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國發會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一條之一、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六條修
正草案。(圖/行政院提供,點圖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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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笑死,根本不痛不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