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問
數位發展部都已經成立了
還耗費巨資200億 相當於一個警政署的戰力
還要這個什麼「個資保護委員會」要幹嘛
唐鳳不是說已經正在查了嗎
請問可以同性質的單位一直開
然後大家的業務都重複
一般公司都在執行CostDown 人力精簡化
只有我們的政府 很有錢 一直亂花
行政院在幹嘛 又是你 你最爛
200億處理不好個個資外洩嗎
※ 引述《deathdecay (VOID)》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記者鍾麗華
: 政院拍板成立「個資保護委員會」 非公務機關洩個資最高罰千萬
: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將修法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
: 確立個資監督走向獨立機關化;同時明定若非公務機關洩漏個資,罰鍰將提高至2萬元至
: 200萬元,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將處10萬
: 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 國發會說,為符合去年8月12日憲法法庭宣示第13號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應於3年內完成個
: 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的意旨,並為解決目前個資法分散式管理下之實務監管問題,且與歐
: 、日、韓等國際趨勢接軌,以及符合各界之期待,行政院積極推動設置個資保護獨立監督
: 機關。
: 另鑒於近期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外洩事件,不僅社會大眾高度關注,外洩的個人資料
: 也容易遭到不法集團不當使用,甚至精準地針對個人資料當事人進行詐騙行為。國發會說
: ,現行個資法之罰鍰規範,各界亦普遍反映罰責過低,因此本次修法適度提高非公務機關
: 違反安全維護義務罰鍰金額,以提升業界對於個資保護之重視。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26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