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拐台人赴柬 主嫌判刑18年

作者: lightwish (輝願)   2023-04-13 23:15:32
1.媒體來源:大紀元
2.記者署名:呂美琪
3.完整新聞標題:
拐台人赴柬 主嫌判刑18年
4.完整新聞內文:
【大紀元2023年0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去年柬埔寨詐騙案,引
發社會高度關注,而竹聯幫東堂東新會成員李振豪、林晉宇等人先後將88人販賣至柬埔寨
,並在日前遭檢方以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北院13日宣判李振豪等9人共同犯買賣人
口罪,而李振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全案可上訴。
至於其他被告均被判有期徒刑,如:林晉宇為13年、陳思瑋和黃炫逢為16年6月、楊家豪
為13年、鄭學鴻為15年6月、陳均翰為15年、黃鈺真和王契文為11年,其犯罪所得及犯罪
所用之物均被沒收。
判決指出,陳思瑋、林晉宇、黃炫逢、楊家豪、鄭學鴻自2021年起與柬埔寨共犯共組買賣
人口的犯罪組織,誘騙民眾前往柬埔寨工作,但實際上是以每人數十萬元的代價將受騙者
賣到柬埔寨,受騙者被迫從事詐騙工作,人身自由受到嚴重限制,若不從或業績不好會被
毆打、體罰、關進小黑屋等,甚至被轉賣掉。
判決表示,林晉宇等5人後來又與李振豪、陳均翰另組成買賣人口犯罪組織,而黃鈺真、
王契文後來也加入,該組織以李振豪為首,也從事將民眾拐賣到柬埔寨之犯罪行為,遭賣
到柬埔寨之受騙者亦遭遇上述被迫從事詐騙工作、人身自由受到嚴重限制之艱難處境。
北院表示,被告等人為求私利而對被害人施用詐術使被害人同意出國工作,實際上將被害
人賣給柬埔寨不詳買方,而構成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買賣人口罪及主持、指揮或參與
犯罪組織罪。
北院說明,被告均正值青壯,顯有正當工作謀生之能力,卻不思以正當工作維生,竟為獲
取高額利益,即組成跨國性之買賣人口組織,侵害多名被害人之自由、身體、生命法益,
嚴重危害個人法益及治安,置被害人於惶恐、無助之境而不顧,惡性重大。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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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pochtimes.com/b5/23/4/13/n139721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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