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
記者署名:吳政峰
新聞標題:10歲女童獨自看電視 變態表舅公多次猥褻性侵
新聞內容: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2017年間,新竹一名10歲女童小詩(化名)在表舅公阿宏(化名
)家看兒童節目「YOYO點點名」,未料阿宏洗澡完裸身出浴室,命令小詩幫他口交,還多次
猥褻,甚至把她帶到房間性侵。小詩身心受創,跟同學傾訴,全案才爆發。高等法院認阿宏
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判刑7年6月;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
阿宏是小詩的表舅公,小詩偶爾會到阿宏住家前面的空地玩耍,或到阿宏家客廳看電視;阿
宏則是學校的愛心巴士交通車司機,平日負責載送小詩及其他學生上下課,雙方關係緊密。
未料阿宏竟利用小詩對他的信任,對年僅10歲的小詩伸出狼爪。
2017年間,阿宏看到小詩獨自在他家看電視,認有機可乘,用手隔著褲子撫摸她的下體。小
詩不敢反抗,阿宏過沒幾天得寸進尺,見她再度入內看YOYO點點名,洗完澡後未著衣物全身
赤裸走出浴室,喝令小詩到浴室門邊,用手強行將她的頭往下壓,逼其張開嘴巴吸含生殖器
,小詩害怕而屈從,不得不幫他口交。
阿宏食髓知味,數日後故技重施,三度趁著小詩看電視的機會伸出狼爪,把她帶至2樓房間
,明知老婆就在隔壁房間,阿宏仍大膽強行脫掉小詩褲子,強制性交得逞。
小詩心靈受創,人生變色,覺得噁心,向學校同學傾訴,經同學告知老師,全案爆發,學校
依規定通報,檢警介入調查。
阿宏原本否認犯罪,還反控小詩曾和哥哥一起看A片,哥哥模仿劇情拿異物插入小詩下體,
他不是畜生,沒有性侵她。但案子到了高院,阿宏研判無法脫身,趕緊和小詩家長和解,承
認犯行。
高院表示,阿宏明知小詩年紀尚幼,對於性自主能力未臻成熟,竟為滿足一己性慾,對其伸
出狼爪,妨礙小詩身心健全發展,主觀惡性非輕;惟審酌阿宏無前科,承認犯行,已與小詩
父母達成和解,同時考量他目前無業、與妻同住、經濟狀況不佳等生活狀況,日前判其強制
猥褻罪3年刑,妨害性自主罪7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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