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賴筱桐
3.完整新聞標題:
新北「老屋換居」長輩住社宅 舊屋租青年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許多老舊公寓沒有電梯,長輩出入不便造成「老人困老宅」,市府推動「老屋換居
」計畫,長輩可以釋出原本居住的舊屋,改租給青年,再換取入住有電梯的社會住宅,這
項政策至今已有五戶媒合成功,市府表示,將擴大爭取長輩支持並研擬相關誘因。
社宅免費住 老屋租金歸公
市府城鄉發展局長黃國峰指出,許多年長者因為膝蓋退化或行動不便,「老屋換居」是協
助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或身障市民,換居到有電梯的社會住宅,避免上下爬樓梯的困擾,
原有的老舊公寓空出後,交由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包租代管,轉租給符合社宅資
格的青年與家庭,提供低於市價行情的租金。
城鄉局住宅發展科長江怡瑩表示,新北市從二○二一年七月推出「老屋換居」計畫,迄今
接獲二十多件申請案,有部分房屋修繕中或等待社宅的空戶,目前已有五戶長輩成功入住
社宅,空出的舊屋有三戶已順利出租。
不過,許多長輩雖然沒有電梯而出入不便,但因為早已習慣原本的居住環境,也不捨得離
開左鄰右舍及附近的老友,就算沒有電梯仍不想離開熟悉的生活圈,因此長輩的換居意願
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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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推出老屋換居計畫,長輩釋出沒有電梯的老舊房屋,可換取入住社會住宅。圖為新
莊大豐社會住宅。(記者賴筱桐攝)
租期3年一約 最長6年
江怡瑩說,已透過社福或區政系統加強宣傳,近來「老屋換居」計畫的詢問度提高,長輩
提供舊屋換居社宅,不用另外再支付租金,可按照原本的房間數換取入住相同房型的社宅
,有電梯和無障礙空間,還能享用公共設施,且不定期舉辦社區活動,租期三年一約、最
長六年,會給予長輩一至兩個月的適應期。
城鄉局指出,欲提供「老屋換居」的長輩,申請人、配偶或戶籍內直系親屬必須是六十五
歲以上長者或身障者,名下合計限持有一戶房屋,位於新北市轄內的二樓以上、屋齡超過
十五年的合法、無電梯房屋;入住老屋者必須符合包租代管資格,家庭成員在北北基桃無
自有住宅,平均每人每月收入不超過五萬五三○○元等規定,詳情洽詢城鄉發展局住宅發
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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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記住房產不要給子女,以免敗家賣房後把你趕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