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以前交通違規檢舉是有獎金的
但不曉得什麼原因
後來就取消了
之後一段時間為了避免惡意檢舉
檢舉還必須通過實名認證
結果層層的限制又沒獎金
反而造成檢舉案件變的比之前更多
最後就變成現在的縮限檢舉
不讓你檢舉就不會有案件
大家和樂融融
※ 引述《Yooyoung (Yooyoung)》之銘言:
: 八掛一篇10年前的檢舉烏賊車環保新聞,
: 底下一片感謝檢舉人,我的超人,
: 那如果交通違規開始提供檢舉獎金,
: 不用多,一件案子20塊就好,
: 各位會支持嗎?
: 還是口嫌體正直的抗議政府搶錢呢?
: 開始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