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空車震女學生!南寮漁港、河濱公園6度逞慾 狼師賠120萬換免囚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北部地區方姓男子擔任某學校司儀團指導老師,卻和團內女學生發展戀情,不僅帶她到貓
空停車場車震跨年,還載她到新竹南寮漁港、及4度在大佳河濱公園停車場內,每次都在
車上無套逞慾。法官考量方男拿出120萬和女學生和解,依6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
子為性交罪,合併判處1年徒刑,緩刑4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方姓男子2015年到2016年間擔任司儀團指導老師時,竟和團內女學生小紋(化
名)發展出戀情,從2014年跨年夜開始,方男就開車載小紋到文山區貓空某停車場內,先
對她舔胸猥褻,再脫光衣褲車震,直到小紋表示疼痛才停止。方男又在2015年某假日,把
小紋載到新竹南寮漁港,在後座車震得逞。不止如此,還4度載小紋到大佳河濱公園停車
場內無套逞慾。
而後小紋將此事告訴親姊和同學,方男犯行才曝光。法官認為,方男利用小紋對性觀念懵
懂無知,趁機對她性交,影響她身心健全發展,審酌方男無前科,素行良好,犯後最終坦
承犯行,也願拿出120萬元與小紋和解,依6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合
併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全案還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418/2481491.htm
和JK無套車震六次賠120萬,
一次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