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生活習慣不同起衝突 受刑人把室友扁到住院

作者: yukihira (Race Against Time)   2023-04-19 21:59:00
生活習慣不同起衝突 受刑人把室友扁到住院開刀...判4個月、賠14萬
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受刑人謝姓男子,因細故遭同房受刑人黃姓男子毆打,受頭部挫
傷、上排牙齒斷裂、上唇血腫、左側脛骨骨折癒後不良、右大腿瘀青等傷勢而住院開刀。
謝男提起刑、民事告訴;黃男一審被法院判處4個月徒刑,應賠償14萬餘元的醫療費用及
精神慰撫金。
謝、黃2男為苗栗看守所同房受刑人,2人於去年6月21日下午5點許,因生活習慣不同而起
口角爭執。黃男在舍房內徒手毆打謝男,致謝男受有頭部挫傷、上排牙齒斷裂、上唇血腫
、左側脛骨骨折癒後不良、右大腿瘀青的傷害,傷重被送醫住院開刀。
謝男對黃男提起傷害告訴,黃男坦承不諱,經苗栗地檢署偵結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
決處刑;法官依傷害罪判處黃男4個月徒刑。
另,謝男主張他受黃男毆打成傷,身體心理上皆承受無比劇痛,且2次開刀、住院醫治1個
月,讓他心力交瘁,且尚得面對漫長痛苦、煎熬之心理創傷復健過程,向黃男索賠前後3
家醫院醫診的醫療費用11萬5930元、植牙費用6萬元及精神慰撫金8萬元,共計25萬5930元

法官調查,3家醫院醫療費用,其中1家沒有醫診支出收據,不應准許,另有1家依醫院出
具之住院醫療費用收據11萬1046元為准可;植牙費用無醫診支出收據,不應准許;精神慰
撫金部分,斟酌2人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犯罪情節、所生傷勢程度等,認以3萬元為
適當。因此,法官判黃男應支付謝男14萬1599元的醫療費用及精神慰撫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74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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