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心瑜
3.完整新聞標題:
鏡電視調查報告遭質疑「重抄」 NCC再澄清沒有護航
4.完整新聞內文:
鏡電視新聞台申設風波不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今天(19日)赴立
法院交通委員會專題報告「鏡電視申設及營運管理問題」並備質詢,遭在野黨砲轟鏡電視
調查密件報告只是把業務報告「重抄一遍」,且鏡電視違反附款經營等爭議未善加調查,
質疑護航,要求陳下台。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委員會退回NCC昨
(18日)提交的密件調查報告,不過,提案最後在民進黨立委的人數優勢下表決,以反對
8票對支持3票而未能通過。也就是NCC並不需要重新提交報告。
陳耀祥今天上午表示,昨天給交委會的鏡電視行政調查密件和今天於交通委員會報告的內
容有很大的不同,除了調查鏡電視本身,還有請各機關本於職權協助調查,包括關注持股
問題、是否有中資、外資等,有些資料請國安和兩岸相關機關協助調查資訊,因此用密件
提交。
NCC今天下午再度回應指出,有關鏡電視調查報告,NCC善盡調查責任,並非交差了事。
NCC指出,已經恪遵法律及交通委員會決議辦理,且積極請相關部會協助行政調查,未有
護航或交差了事的情事。
NCC說明,針對外界關切鏡電視公司履行財務、人力、股東、負責人等附款情形,除了向
股東等利害關係人瞭解,為求嚴謹,也請相關部會依權責協查,相關回復內容均詳載於調
查報告,考量部分單位以密件形式回復,NCC同樣將調查報告以密件形式提交交通委員會
成員審閱。
NCC重申,以附附款方式許可鏡電視新聞台申設,規範該公司新聞製播及經營行為,並明
訂改善計畫的辦理期程,若有具體事證,將隨時依法嚴加檢視,確保該公司落實NCC所設
附款。
NCC表示,該會為獨立監理機關,尊重憲政秩序及國會監督,請各界留給NCC獨立審查空間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275572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