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男密醫被人妻控對乳房又戳又揉繞圈 高院逆轉改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吳姓密醫被控前年假借幫一名人妻進行腹部觸診,要求
她解開內衣,她為保護自己,以手遮住乳頭,吳卻用手指戳揉壓她的乳房並繞圈,猥褻得
逞,一審依利用醫療機會猥褻罪判刑6月、從事密醫的醫師法部份,也判刑6月,併科罰金
30萬元;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只有人妻指述吳的犯行,欠缺其他罪證,今改判無罪,醫師
法部分仍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且併科罰金30萬元。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並無合法醫師資格,2018年起,擅自在新北市五股區的住處為民眾看診、
把脈、及開立藥物等醫療行為,並收取費用,每次費用300至1000元不等。
2021年10月,一名人妻在丈夫陪同下,前往吳男住處調理婦科等病症,吳男替她和丈夫把
脈後,開立藥粉1罐交由2人服用,向2人共收取1000元費用。
同年11月,這名人妻又因為婦科病症,隻身前往看診,吳男說明要為她進行腹部觸診,要
求她進入設有圍簾的診床上,吳男並未診查腹部,竟要求她將上衣掀起到內衣中間處,冷
不猝防將手伸進內衣內,以3、4隻手指戳揉壓其乳房,一時之間,讓她不知所措。
吳男接著對她表示「內衣妨礙診療」,要求她解開內衣,她雖遲疑,為配合腹部診查,最
後仍配合照做,但以手將乳頭遮住。
令人妻意外的是,吳男仍未診查她的腹部,反而以3、4隻手指持續戳揉壓她乳頭外側乳房
處並繞圈,接著將他手掌平放她胸部,另一手握拳敲扣數下後罷手。新北地檢署偵查後,
以利用醫療機會猥褻罪、違反醫醫師法將吳起訴。
新北地院依吳男涉犯利用醫療機會猥褻罪、醫師師各判刑6月,合併應執行10月徒刑,可
易科罰金30萬元。檢方和吳男均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時,吳男否認犯行,辯稱在人妻胸部外側沿肋骨觸摸、按壓及敲擊等行為,並無
猥褻犯意或猥褻行為,另外,有證人指稱,吳男叫人妻解開內衣,都經過她同意,且人妻
走出診療房間,並無特殊表情。高院認定除人妻指控證詞外,欠缺吳男罪證,將利用醫療
機會猥褻罪改判為無罪,違反醫師法部分仍判刑6月、罰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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