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許國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用手機拍違停遭飆罵「垃圾」 網友:敬佩檢舉人拿命去換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一輛休旅車日前違停路口紅線處,有民眾以手機錄影蒐證準備檢舉時,車內駕駛與
乘客制止未果飆罵「垃圾」、「有被打過嗎?」等語,影片PO上網後引發網友盛讚檢舉者
勇氣可嘉、拿命去換等熱議,轄區警方今天說,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或檢舉紀錄,惟影
片顯示,休旅車已違停可依規開罰。
經查,本月18日晚間9時許,該輛白色休旅車停放北區進化北路上一家快炒店前,因該處
路口劃有紅線,有民眾以手機錄影時,遭該車駕駛及乘客發現制止,一度出手阻擋,並向
該民眾口出「垃圾」、「有被打過嗎?」等語,持手機錄影民眾亦回覆對方行為已有觸犯
刑法「公然侮辱」、「恐嚇」等罪之嫌。
根據上傳網路的影片顯示,後來雙方發生言語爭執,駕駛怒嗆檢舉者「你沒有被人打過」
,甚至逼近檢舉者雙方發生碰觸,檢舉者指控:「你用肚子撞我!」,駕駛回稱:「我肚
子大啊!」僵持了3分多鐘之後,駕駛開車離去。影片引起網友熱議,盛讚檢舉者勇氣可
嘉、拿命去換等。
轄區第二分局今天說,經查目前並未接獲相關報案或檢舉紀錄,惟依影片顯示,該休旅車
係停於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違規停車處汽車駕
駛人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警方提醒民眾,若於道路上發現有違規停車情事,請直接撥打110報案電話,由員警前往
處置,或檢據事證上網檢舉,將依違停態樣依法掣單舉發,以維護用路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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