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2023-04-24 15:53:41議員這個職業跟其他職業不同
議員就是民代
民代就是民意代表
所以他們本身就代表民意
人民是老闆
但人民太多不能每個人都進議會表決議事
所以才選出一些人代表人民
也就說他們就代表老闆
因為政府的老闆是人民
一家公司老闆定下的規定就是一家公司的規定
這家公司就是老闆說了算
議員這個職業還有另一個特性
他們的議程要過一定門檻才會有效
觀察這幾天的意見
他們對於沒有異議的議程會幫助他們過門檻
但因為對內容沒意見所以不會去表達異議
從這個角度來說
簽名本身就是工作 而且是決定議程是否有效的關鍵
是一個很重要的工作
既然簽名是工作 那有工作就可以領錢是滿合理的
只是名目上可能不適合用出席費
可以改成門檻達標費之類的
每個業態有他不同的工作方式
議員如果同意一場會議內容
但卻綁著說一定要全程坐完
不能去做其他事
反而才是浪費人民納稅錢
如果一定要全程坐完才能領錢
那以後中途去上廁所也要扣錢
如果肉體在議會卻用視訊處理別的事能不能領錢?
乾脆用出席時間換算才公平?
其他行業並沒有門檻限制
他們一定要親身參與討論才對議程有所幫助
所以他們的世俗標準要出席才算出席
但議員簽名是使議會達門檻的重要環節
反而這樣才是議會工作更有效率的作法
存在必合理
議會行之有年的作法
也在於議員代表民意
而必須有他們的簽名來代表議程有民意
徐為了個人立委一職
不昔讓議會朝向更沒效率與不合理的方向前進了
如果出席費不合理就換個名目好了
連議會跟同志都出來打臉他了
不該為了立委 不昔手段如此
就事論事 合理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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