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屏東男毒蟲持槍搶檳榔攤 性侵、脅迫女店

作者: ntupeap (打發上課時間不能沒有我)   2023-04-27 14:45:49
屏東男毒蟲持槍搶檳榔攤 性侵、脅迫女店員吸毒 一審判處18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7127024
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屏東即時報導
屏東縣楊姓男子偶遇檳榔攤女店員,去年4月凌晨時,趁女店員上班時,佯稱借廁所,卻
在廁所內吸毒,持槍抵著女店員的頭恫嚇「你不要以為我不敢對你怎麼樣」等語,脅迫女
店員吸毒、性侵對方,並搶走8500元現金。屏東地院審理,今判楊男犯強盜強制性交罪、
犯以脅迫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可上訴。
檢警偵辦,楊男去年3月下旬偶遇檳榔攤女店員,屢次到檳榔攤找她,還多次傳LINE聯絡
對方,去年4月初凌晨時,楊男到檳榔攤,先向女店員借用檳榔攤後方廁所,並在檳榔攤
內吸毒,隨後呼喊女店員。
未料,楊男見女店員出現後,竟持槍抵住女店員頭部、下巴、頭頂,胸口,恫稱「你以為
我在開玩笑嗎,我真的有子彈」、「你相不相信我會開槍」、「你們店裡應該有現金,去
拿幾千塊給我」等語。
楊男還要脅女店員吸毒安非他命、還強制性侵女店員,女店員心生畏懼,害怕遭槍擊,之
後還拿店內8500元現金給楊男,楊男得手後離開。事發後女店員向親友哭訴,此案也造成
女店員身心受創。
屏東地院今審理終結,判處楊男犯強盜強制性交罪、又犯以脅迫方式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
罪,扣案的左輪空氣槍一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可上訴。
https://i.imgur.com/Y1zSmgs.jpg
這樣要判18年 呵 楊男如果知道無照酒駕撞死人不用兩年
應該早早撞死女店員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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