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熱血師尋回翹家高中妹 意外挖出鬼父獸行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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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父長期對小詩伸出狼爪,惡行在老師介入後才曝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23/04/29 09:3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一所高中的劉姓老師2020年間發現女學生小詩(化名)翹
家,熱血將她尋回並予以關心,意外查出小詩竟是不堪父親長期性侵,才選擇離家出走,
立刻通報。一審桃園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鬼父12年徒刑,日前高等法院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小詩2020年間7月翹家,劉姓導師獲悉後,熱血尋人,同年8月間找到小詩,數
度勸她返家,小詩在老師的關心下,突然情緒崩潰,吐露不回家的原因,竟是因為父親性
侵她。劉師大驚,一邊安撫小詩情緒,一邊通報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處理。
檢警介入調查,發現2012年間小詩就讀國小時,其父就多次對她性侵,無視其反抗,直到
2020年間仍不罷手;小詩礙於父親是家中經濟來源,畏懼權勢,只好隱忍屈從。鬼父不僅
性侵小詩,還禁止她跟別的男生走得太近,如果小詩拒絕性交,鬼父還會懷疑她是否交男
友,佔有慾極強。
鬼父否認犯罪,還自稱不舉,無法性侵,但小詩母親打臉證稱老公「勃起功能只是比較弱
,硬度沒這麼硬」。
高院認為,本案是劉姓老師發掘並通報,而非小詩主動報警,且在本件訴訟中,小詩仍主
動表示深愛、重視父親,甚至自攬一切過錯,若非屢遭父親性侵害,不堪忍受,豈有可能
僅因父親辯稱「管教較嚴厲」為由,即憑空虛構,執意攀誣生父性侵自己之理,堪認小詩
證述具可信度。
高院指出,鬼父罔顧人倫,為圖一己性慾,不顧小詩心理人格的健全發展及心靈感受,造
成小詩心理上難以磨滅的陰影及傷害,犯罪後又矢口否認犯行,未曾道歉,不見悔意,使
小詩需再適應環境及與母親等家人分離之苦,犯後態度不佳。
高院審酌鬼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並考量社會
對家暴性侵案件處罰的期待、應受矯治程度後,認為一審桃院判刑12年妥適,認事用法亦
無錯誤,日前予以維持,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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