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23-04-30 19:02:46※ 引述《robo (memeisbest)》之銘言:
: 剛剛在跟家人爭論
: 我認為是立委的問題
: 他們應該要把罰則修重一點
: 家人認為是法官的問題
: 他說他們都判太輕
正確答案是法官的數學老師
一問之下才發現2人已發生多達45次性行為,琳媽氣到將潘男告上法院;法官
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
"共45肆罪","各判處潘男有期徒刑3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45 x 3個月 =12個月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