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峨眉停車場命案陳福祥確定逃死 最高院曝理由:曾揮手叫被害人離開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男子陳福祥8年前犯下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一審
至更三審5度將他判處死刑,最高法院上月19日開庭進行「生死辯」後,今天宣判,認定
更三審量刑錯誤,陳福祥是臨時起意殺人,也非近距離行刑式槍決,還曾「揮揮手」示意
被害人離開,不符人權兩公約規定情節最重大之罪,故撤銷死刑,自為改判無期徒刑、褫
奪公權終身定讞,陳福祥確定逃死。
2015年1月13日,時年40歲的陳福祥自稱要販賣10公斤K他命,藥頭指派24歲蔡宗育、21歲
蔡鎧陽前往峨眉停車場與陳碰面,陳福祥先叫蔡鎧陽去買飲料,支開後趁空檔開6槍射殺
蔡宗育,再開3槍殺害買東西回來的蔡鎧陽,駕車逃離現場,再前往藥頭據處謊稱已完成
交易,取走440萬元現鈔,逃亡14天躲藏在桃園的大樓套房,終被警方攻堅逮捕,起出大
批槍械。
台北地院一審、高等法院二審至更三審,歷審皆認為陳手段凶殘,視人命如草芥,5度針
對槍殺蔡鎧陽部分,判死刑,殺害蔡宗育部分判無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死刑。期間最高法
院3度撤銷發回高院更審,更三審仍判陳死刑。
最高法院指出,更三審的事實、適用法條、罪名無誤,但對於殺害蔡鎧陽的量刑錯誤,更
三審既已認定陳福祥殺害蔡宗育後,原本無意殺害蔡鎧陽,但走到電梯處正巧遇到買東西
折返的蔡鎧陽,陳朝蔡鎧陽「揮揮手」示意叫他離開,但蔡仍折返往車的方向走,陳福祥
為免發現蔡鎧陽發現蔡宗育的屍體而事跡敗露,才另萌殺意殺害蔡鎧陽,為臨時起訴殺人
,並非事先即謀劃要預謀殺害2人,未達人權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重大之罪」。
最高院指出,陳福祥犯後至藥頭處取走的440萬元,檢方是依詐欺取財罪起訴陳,也已於
一審判決確定,基於重複評價禁止原則,不能以此做為陳為了謀財而預謀殺人;且法醫鑑
定報告認定蔡鎧陽為遠距離中2發子彈,並非近距離行刑式槍決或虐殺,犯行仍與最嚴重
之犯行有所區隔。
合議庭綜合上情,並審酌陳福祥認罪道歉、未獲死者家屬原諒,以及家屬希望維持死刑的
量刑意見後,撤銷死刑,自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88425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請?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