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很多會潛伏在受害者群組裡
假裝自己是受害者,表示自己認識什麼厲害的大律師
有跨國追錢的能力,自己透過該名律師成功追回多少錢
然後會積極介紹給被害者,通常被害者一付委任費人就跑了
我之前遇到的被害者就是這樣
他自己還是從事司法工作的人員
當初來事務所諮詢時,承辦律師就說要回來幾乎不可能
請他放下,然後案件起訴後,可以幫他寫刑附民起訴狀
結果他離開前還給了律師幾個名子
問承辦律師說認不認識這些律師
他說自救會群組有人提到這些人可以跨海追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承辦律師幫他上法務部系統一查,根本沒有這些律師
就跟被害者說,這可能是二次詐騙,請他不要相信
結果後來他還是信了,又付了一堆委任費,跨海裁判費什麼的
只能說被騙就被騙了,當作教訓,放下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