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初審通過個資法修正案 個資外洩罰則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23-05-03 18:24:06
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陳素玲
3.完整新聞標題:
立院初審通過個資法修正案 個資外洩罰則再提高到150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立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未來若非公務機關洩漏個資,
罰鍰將提高至2萬元至200萬元;至於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金額,以及情節重大者,朝
野立委一致認為,個資外洩不容輕忽,主張應加重罰則,初審版本從原本行政院版的10萬
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到15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
初審通過修正案也增訂第1條之1,明定個資法主管機關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專責監督
管理個資問題。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立院三讀通過個資法修正案後,預計8月成立個
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進行第二階段包括委員會組織法及相關組織法草案,預計明年
送到立法院。個資保護委員會初期籌備處約40-50人,未來各部會人員移入後,個資保護
委員會應會超過100人。
此外,針對立委鍾佳濱建議,個資外洩常造成民眾被詐騙而財損嚴重,未來專責監督機制
個資保護委員會下,應設類似消保會的評議中心受理申訴及處理補償,龔明鑫也表認同,
表示可以考慮。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議行政院「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一條之一、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六
條」修正草案,重點有二,一是只要非公務部門發生個資外洩,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0萬
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
鍰。其二,則是因應去年8月12日憲法法庭宣示第13號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應於3年內完成
個資保護獨立監督機制,因此修正案提出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解決目前個資法分散
各部會管理問題。
不過在場朝野立委都認為,個資外洩不只影響個人資安,後續被拿去做為詐騙資料,導致
民眾受騙上當,財產損失重大,國發會將限期未改善及情節重大者最高罰提高為1000萬元
,不足發揮嚇阻效果。立委邱議瑩表示,歐盟相關罰則最高2000萬元歐元,對比之下,台
灣比重過輕。
龔明鑫表示,台灣與歐盟產業環境不同,台灣資本額500萬以下企業占88%,要考慮相稱性
,如果罰鍰太高,很多中小企業一罰就倒,不是修法目的,且不只金額提高,還可以按次
罰。
最終朝野立委仍主張罰鍰太低不足以嚴懲,維持行政院版對非公務機關洩漏個資,罰鍰將
提高至2萬元至200萬元,但令其改善而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以及情節重大者,都從院
版處1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鍰,提高為15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7139134
6.備註:
又要成立新委員會了~
可是趕不上酬庸怎麼辦?
反觀~戶政事務所洩漏個資...不用去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