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欣漢
3.完整新聞標題:
檢舉炒房需實名制 林右昌:匿名檢舉不會受理
4.完整新聞內文:
內政部今年1月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為精準打擊炒房,子法明定「檢舉獎金制度
」,檢舉人需採實名制,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檢舉人採實名制有其必要,在母法及子法
中均有規範受理機關須有保密責任,不會公開或洩漏個資,若沒有實名制,調查結果成立
,獎金會不知該發給誰,匿名檢舉不論事證是否充足,內政部均不會受理,會請檢舉人補
正。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表示,檢舉獎金比率為實收罰緩30%,每
案獎金不超1000萬元,但其內容有許多疑竇之處,她建請內政部針對檢舉人的個資需要作
完善的保護,以及制定相關SOP,以免讓檢舉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羅美玲指出,針對平均地權第八十一條之三中規範,若違反第四十七條之五各款規定之一
者,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若以子法規定的獎金比例為30%,5000萬罰
緩獎金應為1500萬元,對此,林右昌表示,內政部衡酌各方意見,仍決定訂定最高獎金額
度,且獎金是以檢舉案件每案來計算。
羅美玲提到,行政院去年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為了照顧經濟和社會
弱勢戶,放寬違建、頂樓加蓋等納入補貼範圍,今年的租金補貼方案,將放寬到「工業宅
」租客,擴大租屋補貼族群;很多學者突出疑問,都市計畫法與租金補貼的主關機關皆為
營建署,在角色上是否有所衝突?
對此,營建署長吳欣修表示,租金補貼是為了照顧經濟和社會弱勢的民眾,跟土地是否違
法使用應脫鉤處理,補貼租金不代表房屋會合法,針對違法房屋,仍皆需繳交房屋稅;新
北市、桃園市等縣市,在都市計畫之前為工業區,但工廠外移後,許多仍為家庭自用或是
出租,因此仍有許多民眾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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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檢舉實名制、租金補貼
維護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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