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麼國家的人,都喜歡開車,不要只針對台灣人。
建議要針對台灣政府,政府要負起最大責任,就每一起交通事故,政府要負起最大的肇責
。
就台灣是行人地獄、交通戰爭的罵名,政府要謝罪。
因為政府放任汽機車數量無限制成長、不負起執法的責任,所以政府才是最大責任者。
備註:日本政府、歐美政府都會負起責任,就他媽的台灣政府最皮。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小貨車還有一些載貨的實際需求,
: 但是如果只是單純個人的移動,
: 腳踏車或是機車基本上就已經足夠了吧?
: 現在路上一堆汽車違停或是一人開車,
: 或是抱怨汽車停車格不夠,
: 不就是因為選擇了一個造成自己麻煩的交通工具,
: 再來抱怨檢舉達人什麼的
: 為啥台灣人這麼愛開汽車?
: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