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度酒駕不想關拿女兒求情 法院認罰錢難矯正駁回
2023-05-06 15:50 聯合報/ 記者 陳俊智 /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一名楊姓男子因酒駕酒測值超標0.77被判刑5月,面臨牢獄,但他聲明異議向法官求
情,稱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有就讀國小的女兒要養,已深具悔意,希望能易科罰金,但
法院調查他是酒駕累犯,而且已6度酒駕,認為易科罰金已難收矯正效果,最後駁回異議
。
桃園法院裁定指出,楊男去年9月酒駕被桃園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但
檢察官今年1月執行時發現他是累犯,已6度酒駕,認為他嚴重漠視用路安全,易科罰金已
難讓他有所警惕,因此命他入監服刑。
楊男不服,聲明異議主張自己有一個就讀國小三年級的女兒要養,而他又是家中唯一經濟
來支柱,經過此次事件已深具悔意,希望能易科罰金,但未被法院採信。
法院指出,楊男雖然犯最輕本刑3年以下的罪,法院宣判也預知得易科罰金,但這個跟地
檢署執行時准否易科罰金是二回事。楊男自2006年到2016年已5度酒駕,其中2007年發生2
次,全都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動執行完畢,但他竟再次酒駕上路,酒測值還高達0.77,顯見
其酒駕行為已難靠財產刑達到矯正預防效果。
法院調查,執行檢察官審酌楊男酒駕前科而命其入監服刑,過程未見濫權情形,執法過程
並無不當,因此駁回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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