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的問題不在於財產權的定義
在於如何執行這個財產權的權力
為什麼定義財產權重要
原因是財產權定義之後
當事人雙方就能以這個產權進行交易
只要有自由交易
那麼就能達到社會福利極大化
著名的例子在碳權的交易
完全禁止排放廢氣會讓生產下降
但是不限制的亂排放廢氣
環境就會汙染
沒有定義財產權的情況下
大家就開始亂排放廢氣
你排我排大家排
就會產生嚴重的外部性
但是定義財產權後
你手邊能排放的廢氣就是有固定限額
如果你想要排放比較多
你就要花錢去跟人家買排放的權力
這時候你就會去考慮
到底值不值得花錢排放廢氣
這樣總排放量就會被限制住
也能在環保與工業生產取得平衡
這是處理外部性問題的一大進步
是從原本的課稅罰錢
(請參考Pigou Tax)
演變到其實你政府也不用那麼辛苦
天天罰錢課稅
只要你要做的事情就是
定義好民眾的財產權
讓大家自己去交易就好了
(請參考Coase Theorem)
但是這個說法其實有點過度簡化問題
你會發現要定義財產權沒那麼容易
因為財產權並不是說法律規定就好
你這個規定要能被執行
要有相當的公權力介入
你想要靠賣大雞排翻身
你光會炸好吃的雞排沒有用
你還要擁有這個雞排的產權
拿這個雞排的產權去跟別人交換他們的$$$
然後你要有一個安全的地方進行買賣
這樣才能完成這個交易
如果今天你無法穩妥的擁有雞排的產權
比如說
你只要炸好雞排就會被+9搶走
那麼這個交易就會失敗
所以一個交易要穩穩地發生
財產權的定義固然重要
但是確保財產權能被有效執行
才有可能藉由定義財產權
來處理外部性問題
回到違停的問題
用外部性的角度來看
爭點在於路邊的道路空間是誰的
法律規定的很清楚
這個空間是所有人的
不是違停的那個人的
但這個屬於眾人的空間的財產權力
有沒有被有效確保呢?
至少在台灣是沒有
因為這個空間可以很輕易的被別人佔有
佔有者也不會要付什麼代價
所以說
雖然名義是屬於眾人的空間
但實際上是沒人照看的公共資源
因為這個空間具有排他性
你佔了人家就用不到
所以理性的選擇
你應該要做的事情就是比別人更早的來違停
一旦這個機制被建立起來
這個違停外部性就不會有被內部化的機會
要解決這個問題
比起設計或是制度
最快的做法就是加強執法力度
因為你設計再好
沒有人執行
那麼也只是說好玩的
至於將心比心...
經濟學裡頭最常見的將心比心
就是你知道我知道你知道的賽局
如果知道你會將心比心
理性的人應該要做的是繼續違停
那如果我知道你要繼續瘋狂違停
在大家將心比心的情況下
我也一定會繼續瘋狂違停
畢竟違停空間就是公共資源
你不搶就是別人搶走
所以這個將心比心的機制
就會造成大家來違停的均衡
當然這個結果跟台灣的現狀相差不遠
不過即便沒有將心比心的機制在裡面
光從個人的好處來看
也會得到一樣的結果
※ 引述《NOVA0816 (大學生涯告別作)》之銘言:
: 真的是非常久沒用PTT了。
: 這位陳教授如果我沒記錯了話,我有在B93的經濟系大二必修的個經總經碰到這位同學。
: 我是外系身份跟他不熟,但印象中這人非常聰明,是那種期中考會很早交卷,
: 分數又是前幾名那種。
: 他會那樣回文有點意外。意外的是經濟學學了這麼多竟然還是會有這個想法。
: 我在經濟系學到的東西是,這個社會要由好的機制去設計,讓社會效用極大化。
: 但第一個前提是,財產權要定義清楚。也就是說,設定好規則後不能去侵犯他人。
: 第二個前提是,外部性要內部化。
: 很明顯違規停車這個議題是有外部性,比較有效率的方式是收費的臨停停車格。
: 我自己有小孩,而且台灣的道路規畫真的爛,有時候很難不在紅線上下客。
: 但我也不會厚臉皮到覺得別人應該要讓我,畢竟違規是事實。
: 然後我好像進不去台大交流版,但想跟學弟妹說的是,加油,你們做的事沒有錯。
: 我以前也覺得台大裡面一堆車快得莫名其妙,雖然這跟椰林大道本身的設計有關,
: 先不討論這個。但台灣的行人路權真的是很低下,我們幾個大人也是有在努力爭取,
: 你們在學校的部份也要加油。
: 「等你怎麼樣就知道了」這個句型,基本上就是「我走的橋比你走的路還多」這種一樣。
: 大人的教育不能等,希望你們以後長大不要成為那種討人厭的大人,莫忘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