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經濟日報
2.記者署名:
※ 記者蔡靜紋/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解任陳敏薰獨董 證交所打臉泰山:應即更正重大訊息
4.完整新聞內文:
泰山(1218)昨日晚間公告「獨立董事陳敏薰依法當然解任」,對此,證交所今天下午打臉泰山指出,泰山不能只靠兩份法律意見書自行認定並任意發布重大訊息,已發函要求泰山公司應即更正重大訊息;並警告上市公司不得以種訊做為經營權爭奪相互攻詰工具,如蓄意違反,將從嚴處置。
證交所再次重申,對於經營權爭議事項,均保持中立立場,然重大訊息為投資大眾所高度關注資訊,公司所發布的重大訊息應詳述事實,不得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或公開資料與事實不符,亦不得以重大訊息做為經營權爭奪之相互攻詰平台,如仍蓄意違反,將從嚴處置。
證交所要求泰山公司更正解任獨立董事重大訊息說明全文如下:
證交所致力打造「企業資訊透明」、「交易機制公正」之平台,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降低資訊不對稱引發之不公平現象,並建立投資人對證券市場信賴度,爰要求上市公司應即時、正確且完整的發布重大訊息。
針對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218)112年5月9日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陳敏薰依法當然解任」乙案,依主管機關函示,泰山公司前揭獨立董事解任事由非屬「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所列當然解任之事項。惟泰山公司逕依兩份法律意見書自行認定並任意發布重大訊息,證交所已發函要求泰山公司應即更正前揭重大訊息。
證交所再次重申,對於經營權爭議事項,均保持中立立場,然重大訊息為投資大眾所高度關注之資訊,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息應詳述事實,不得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或公開資料與事實不符,亦不得以重大訊息做為經營權爭奪之相互攻詰平台,如仍蓄意違反,將從嚴處置。
對於被解任獨立董事,陳敏薰今天稍早發出書面聲明反駁,強調「泰山宣稱因本人缺乏獨立性而解任本人獨立董事職位,但所持理由完全是抹黑、造謠」,她在聲明中表示,「所謂的解任,完全違反法律,根本無效」。
陳敏薰表示,「身為獨立董事,所作所為均本於專業獨立判斷,當初詹景超請我出任獨立董事,本人基於對其父執輩之感念而同意,完全無任何利益可言,本人亦無需為任何利益而有所偏頗,本人念茲在茲者,乃謹守中立客觀之立場執行職務,泰山公司依法無權片面宣稱解任本人獨立董事職務,亦請泰山公司上下切勿配合詹景超違法亂紀、倒行逆施,以免遭受池魚之殃」。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251/7156041
6.備註:
泰山公司派背後被市場爆料有黃承國
還有竹聯幫寶和會
難怪敢這麼囂張亂搞
現在亂搞到證交所看不下去直接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