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包出人命,跟碰到綠蠵龜一樣重大惡極,
野生動物保育法
下列情形之一,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
金;其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
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具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條件,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者。
騷擾綠蠵龜最高三十萬,因而死亡最高五十萬
出人命也才三十萬
人不如龜
※ 引述《oppo5566 (5566)》之銘言:
: 這次興富發出包出人命
: 政府毫不手軟 直接罰到30萬
: 不知道會不會讓興富發肉痛好幾天...
: 興富發被罰30萬會不會直接哭出來呀
: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