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在2014年7月31日深夜,發生高雄市歷年來最慘重的氣爆案,造成32人死亡,321人
受傷,市區重要道路嚴重毀損。檢方起訴當時的高雄市政府祕書長趙建喬等3名公務員,
以及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6人、華運倉儲公司3人,一審判12人都有罪,二審維持趙
建喬3公務員有罪,各判刑2年6月至4年6月,但李長榮及華運等9名業者獲逆轉改判無罪;
最高法院15日認定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從氣爆事件來看,應該是公務員背鍋,興富發停工避鋒頭多少賠一點、吊車公司用保險賠
,其他中捷自己吸收。
皆大歡喜大家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