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友放屁太臭工程師暴怒 摀鼻痛毆性侵嗆「10樓丟下去」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黃姓工程師2021年間與女友小詩(化名)北上旅遊,入住飯店
後突然變了一個人,稱小詩一個月前在棉被裡放屁太臭,害他有後遺症,因此要摀住她的
口鼻3分鐘傷害其腦部,並掏剪刀亂剪她的頭髮,甚至拳打腳踢性侵,得悉小詩對外求援
,還嗆要把她從10樓丟下去。台北地院認定黃男觸犯傷害、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罪,日
前判他6年4月刑。
小詩控訴,原本開心和黃男出遊,沒想到入住飯店後,黃男突然掏出一把剪刀剪她的頭髮
,並施暴讓她不敢反抗。剪完之後,黃男又說有第二件事要解決,就是要拿棉被跟枕頭壓
她的口鼻3分鐘。
黃男稱1個月前小詩在棉被裡放屁,讓他聞臭味而引發後遺症,因此要悶住她的口鼻傷害
腦袋。小詩當時害怕極了,立刻摔房間裡的杯子,把碎片拿起來防身,黃男這才說「不報
仇了」。
時值半夜,小詩相信黃男,放下手上的碎片,躺在床上睡覺,沒想到睡到一半,黃男竟無
套性侵,小詩立刻用腳反抗,導致黃男射精時一半射進去、一半流出來。黃男暴怒,再度
拳打腳踢,小詩無力反抗,只能挨揍。
隔天早上,小詩起床整理背包欲返家,黃男見狀,竟然再度脫掉她的衣服性侵,並把枕頭
壓在她的臉上。小詩原本想息事寧人,用勸說的方式解決,也怕報警後會讓黃男沒有發展
,可憐他,詎料黃男竟說改變主意,拉她到廁所壓入浴缸3分鐘。
「我覺得我死定了!」小詩放棄勸說,趁黃男不注意,衝出房門大喊「救命!」黃男追出來
並把小詩拉回房間,恐嚇「信不信我把你從10樓丟下去」。
此時櫃台人員接獲其他房客通報,打電話到房間,黃男接起來後,小詩立刻在旁尖叫「幫
我叫警察」,黃男氣得掛上電話,再度把她脫光打了一頓,直到警察到場,小詩才逃離狼
爪。
小詩頭部紅腫多處傷口、左側頸部紅腫、左乳頭紅腫、左側背部紅腫、雙手多處紅腫、左
手腕附近表淺裂傷、處女膜紅腫、肛門口上方紅腫;黃男則辯稱兩人在玩,是情侶間的情
趣,絕無性侵。
北院表示,黃男犯後僅坦承剪去小詩頭髮及性交,但對於性侵、脅迫、傷害及剝奪其行動
自由等行為均飾詞否認,甚至誆稱為男女朋友間的情趣遊戲,迄今仍未與小詩和解,取得
原諒,實未見悔意,犯後態度難認良。
北院考量黃男素行、研究所畢業、現職工程師、月薪20多萬日圓等情狀後,依傷害罪處刑
1年:強制性交罪處刑5年;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刑8月,三罪應執行6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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