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甲光電廢墟 農電共生亂象縮影
聯合報
陳熙文
台南六甲一處廢棄光電場荒廢近十年,原本的光電板,被蔓生植物逐漸淹沒。記者劉學聖
/攝影
雜草叢生,被藤蔓攀附的陳舊建物,走近一看,才能辨別出是一座光電遺跡。這裡是台南
市六甲區甲東里的一處廢棄光電場,當年因農業容許被撤銷,荒廢至今。直到近期被網友
利用空拍機拍照,在社群網路上瘋傳才再次引起討論。
被茂盛枝葉攀住的廢棄光電場看似頹廢唯美,隔壁務農人家推估已廢棄近十年。事實上,
這裡只是全台匆促推動光電亂象的一隅。至於全台有多少類似尚未處置爭議、成為環保漏
洞的電場時,經濟部能源局雙手一攤,「目前沒有回報的機制,沒有掌握這個數字。」
實際上,二○一三年,在馬政府大力推動農電共生的政策下,農委會通過修改「申請農業
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為農電共生打開大門。但快速發展的農地種電卻逐
漸演變成「種電不種農」的亂象。直到政府二○一七年修法才平息爭議。但截至二○一七
年五月止,全國廢止的農電共生案場超過百場,其中又以台南市占多數。
蔡政府上台之後,大力推行再生能源政策,太陽光電的設置迅速成長。由於太陽能板生命
周期長達廿年之久,估計國內光電板回收量將於十年後才會出現可觀的數字。
台南廢墟案例也讓我國現行回收政策再度引發討論。經濟部能源局光電組長林文信指出,
國內太陽能板有廿年大限,能源局與環保署已建立一套機制來處理光電板清運和回收。光
電板都有編號、存有紀錄,就算有廠商任意丟棄,都可透過編號查詢來找人負責、裁罰。
不過林文信也說,如果光電板沒有被安置、固定於任何設施,而是掉落在土地上,即可透
過現行規範,由環保署委託的單位做清運、回收,但因該電場的光電板沒有落地,在還沒
有農業種植的事實,農業容許就被政府撤掉了,在法規定義中不能叫作廢棄物,導致回收
窒礙難行。就他所知,目前台南市政府仍在研議,擬依照相關土地、農業法規來處理。
環保署也說,現階段由能源局依「再生能源發展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向光電案場設置業
者代為徵收,並包管廢光電板的清運、回收費用,目前為一千元/KW,業者只需自行拆除
光電板,並聯繫通知環保署窗口,即可由環保署委託廠商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7163663
備註
好的党看到了
我猜以後會更嚴格立法限制空拍機的使用
柯柯
畢竟把提出問題的人解決就沒有問題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