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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台中轉運站罵警「民進黨走狗」法官認違法給緩刑
2023-05-14 10:05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羅姓男子在去年喝醉後前往台中轉運站,期間有騷擾乘客狀況,站方報警,羅辱罵
警方「民進黨的走狗」等語,遭警方依公然侮辱、妨害公務等罪送辦,台中地院依侮辱公
務員罪,判拘役20天,緩刑2年。
判決指出,羅姓男子在去年9月4日凌晨1時許,在台中轉運站欲搭乘統聯客運,期間因喝
醉有騷擾其他乘客的狀況,第三警分局兩名警員前往現場處理,未料羅男不顧警方制止,
辱罵警員「民進黨的走狗」、「你被○啦」、「○你娘」等語,警方依妨害公務、公然侮
辱罪送辦。
台中地院認定,羅男不以理性態度控制情緒,在員警依法執行職務時,以粗鄙言詞辱罵員
警,損及公務員執行職務尊嚴、國家公權力行使,行為不足取,但審酌羅男犯後坦承犯行
,且與警員達成調解、賠償金錢補償。
台中地院指出,因此案羅男已與警員和解,警員撤告公然侮辱,加上警員同意給予緩刑宣
告,且羅男也沒有前科,有悔意,依妨害公務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緩刑2年,
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