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呂晏慈
3.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立院三讀修正《刑法》 私刑拘禁凌虐致死最重無期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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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主持議事。(圖/記者屠惠剛攝)
近期頻傳詐騙集團囚禁凌虐求職者的社會事件,立法院院會16日三讀修正《刑法》部分條文
由於詐騙集團為取得他人的金融帳戶,而囚禁、凌虐被害人,甚至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等
三讀條文明定,以私行拘禁或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且構成加重剝奪行動自由
三讀條文規定,若犯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reurl.cc/V8KekZ
6.備註:淩虐致死最高才無期…
淩虐比殺人還讓人痛苦吧…